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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政观察社会议题

我是行人,回国被骑自行车的撞了,两年后骑车的向我索赔10万,请大家帮我指点下

楼主:caseshanghai2个月前546 条回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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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判完并且已经归档了,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应该在卷宗里的。但是送去做鉴定的病历册数量对不上,送去做鉴定有7本病历册,卷宗里只有5本,那另外2本病历册去哪里了?庭审录音里很多内容和卷宗里材料对不上。既然静安区人民法院觉得自己判的公平公正,为什么要隐藏卷宗里的关键材料呢?怎么就丢失了呢?
新帖 https://huaren.us/showtopic.html?topicid=3197393 (这个新帖带法院截图的被删了)
地点是上海,请大家帮我判断一下这种情况算不算借机敲诈?还是对方有关系?
对方说自己自行车摔了一下就伤残了,本来说看病看了5本病历,现在听了庭审录音拿了7本病历去做的鉴定,但法院卷宗里病历丢失了
。求大家帮忙分析,另外我觉得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判决很离谱,判决赔偿对方5万多。对方拿出抗甲流乙流药“速福达”,肺部CT费用,藿香正气药,安眠药、还有治疗皮疹的药膏,法院让我证明这些药和自行车摔伤无关,我把药品说明书发给法院,法院说我没交证据,我们申请了医疗合理性鉴定结果鉴定当天被鉴定中心以“超出能力”为理由退鉴了,我们申请更换鉴定中心继续鉴定,法院不同意,转手就认定我们没有证据。我把事故现场照片贴出来,还有他的诉讼请求,大家帮我看看,求指点
事情是这样的,三年前我回国探亲的时候,走在路上被一个骑自行车的撞了,然后他摔倒了。当时现场交警判定他是事故主要责任人,一周后对方跑去交警大队沟通,换了非现场交警改判我行人全责。这里我承认通过查看监控我闯红灯了(我走向绿化带那里打车,那边在修路从我角度看不清信号灯)所以那个时候提出赔偿他5000元,对方说不行,后来增加到一万,但是对方还是不肯,要几万几万的。
然后他两天内跑了三家医院看病,第一家医院的病历里还写了他说他是“被撞伤、车祸伤”,然后在三家医院做了全身CT、全套验血、x光、B超、彩超等几十项检查,检查都没啥问题,最后确诊阴囊血肿,医院分别给他开了7天、3天和6天病假。然后他一直去一个中医院开药顺便开病假单,开了4个月,但是这个就诊记录、就诊时开的药和病假单都对不上的。举个例子,某次就诊病因“阴囊血肿”,但是没做相关检查,开的药是抗甲流乙流药,病假单“阴囊血肿,虚损病”。
然后过了大概两年,他跑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起诉,说事故造成他伤残了,要求伤残鉴定,提出索赔10万元。还编造事故现场他眼镜镜片碎了,很贵的手串也当场爆珠。他还到处造谣我逃避赔偿,他处境很可怜因为事故丢了工作,所以法院和鉴定中心大家都很同情他。虽然他没有住院、也没有手术、没有骨折也没有并发症,但是鉴定中心说他阴囊血肿需要休息4个月,然后那个鉴定意见书里他脸上和手上的伤和事故现在根本对不上的,法院当看不到的。我查了一下裁判文书网,同样的案例阴囊血肿其他人住院手术才休息60天,还有人器官都切除了才休息90天,他啥都没有却可以休息120天。
然后我拿他病历咨询了上海两家比较有名的三甲医院,两家医院泌尿外科主任都说他休息两周就能去上班了,说他那个血肿比较大完全消退需要一段时间,但是他不是做体力劳动的所以不影响上班的。
另外他的病历里有一页记录在这个事故前刚刚做了阴部的手术,但他在法庭上一直说从来没做过手术,一直撒谎,也不肯把完整的病历交出来,国内法庭好像也不管的,所以他这个受伤到底是不是完全和事故有关,还是也和他的手术也有关不得而知。律师要求法院开调查令去调取他的完整的原始病历法院也不肯。
他自己做人力资源的,但是一年内向法院交了好几次银行流水和纳税记录,全都对不上的,一会有收入一会没有收入,劳动合同也不交的,事故两个月后和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协议签名的地方日期也没有,银行流水和他的入职日期也无法印证的。法院也不审查的。什么举证期完全不存在的,一般人在法院的规定时间里面要交证据材料的,但是在他交证据交了一年多,随便他交,法院不管的,但是神奇的是他要多少误工费法院全部判给他了,但是判决书里不敢写为什么写这个误工费钱是怎么算出来的。对于他的收入疑问,律师也提交了调查令,法院也不同意的去调查。
上海是一线城市法治社会,但是真的打起官司对方在法庭上可以随便撒谎的,法院也不管不看的。
有人说我质疑他的病情,这个不是我自己主观判断。两家三甲医院主任医生看了他的b超单说休息2周就可以去上班了。而他这个鉴定意见120天超过国家规范标准一倍,上海地方标准四倍,是非常不合理的,并不是说我觉得他应该休息多少天,而是国家是有标准的。如果在标准内,休息60天我也认了,大幅超过规范明显是有问题的。人家住院手术都在规范60天内的。
1. 根据《人身损害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评定规范》(GA/T1193-2041) 第9.7.1条阴囊损伤误工期15-60日,护理期7-30日,营养期7-30日。
2. 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(DB31/T875-2015) 第8.2.6条阴囊血肿误工期15-30日,营养期7日-30日,护理期7日-30日。
3.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时间(GA_T1088-2013)阴囊血肿治疗终结时间为1个月。
他说事故造成他残疾了,现场眼镜当场破碎了,然后昂贵手串现场爆裂了,自行车车身损毁严重要求1400元贬损费,大家看看现场有吗?法院看不出对方造假吗?
我不理解为什么他的伤情没有住院、不需要手术、也没有骨折或者并发症,但是误工期比人家住院手术、存在器官切除的人需要休息的时间还要长。人家住院手术休息60天,或连器官都切除了才休息90天,他吃吃中成药可以休息120天,这是为什么呢?另外鉴定意见书里他脸上和手上的伤情和本案完全对不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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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

1楼2个月前
pwwq
搭理他!!
2楼2个月前
caseshanghai
你花2分钟仔细看看,求指点。
3楼2个月前
弹指芳华
国内这种民事的判决 你不理会怎么样?
问问各位AI老师?
4楼2个月前
pwwq
找关系
找律师
5楼2个月前
generalB
你不就是不想给钱吗,那就赖着呗,逢年过节给他发个红包,250块
6楼2个月前
caseshanghai
不理肯定是限高,什么老赖黑名单,弄的很难看。问题是并不是我不肯赔偿,而是对方谎话连篇的搞了很多猫腻,借机敲诈
7楼2个月前
fannysunny
怎么不把他撞成太监呢!
不懂,帮顶
8楼2个月前
caseshanghai
回复 5楼
pwwq
的帖子
我有律师,律师对这个判决很无语。然后给其他律师看了判决书都说觉得没什么,然后给他们看完完整证据材料后,都觉得静安区人民法院判的太黑了。
而且因为静安区人民法院自己在鉴定中存在程序违法,所以为了掩饰他们自己的问题,胡乱审判
9楼2个月前
caseshanghai
不单纯是钱的问题,而是上海的法院能这样判。藿香正气胶囊和自行车摔伤有啥关系啊?感觉基本的道理也不讲的